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将于12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。近日,主办方中国法学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了论坛的有关情况。
本次论坛将围绕“通过法治,实现食品安全”主题,将就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、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、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、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等专题进行宽领域、深层次的交流和对话。
据介绍,论坛将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开放性。论坛将邀请立法部门、监管部门、司法部门、学者等不同群体的杰出代表,广泛参与,各抒己见,尽量达成科学合理的共识。二是公益性。该论坛是纯粹公益性质的,是为了解决问题、提出对策而设。三是重实践。论坛将通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,遴选优秀的创新事例在大会上进行交流,充分实现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互动。四是重成果转化。论坛将邀请中央决策部门代表参加,实现理论研究与决策部门的无缝对接;围绕地方创新事例进行充分讨论,使之理论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;会后将形成会议成果报送中央决策部门。